外部檢測機構
發布日期:2018-08-29 瀏覽次數:6292
秦皇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于1999年11月26日正式成立,是國家設在秦皇島口岸的副廳級行政執法機構,隸屬于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管轄。現有職工332人,其中博士3人,碩士27人,大專以上學歷256人,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稱41人。具有2個國家級重點實驗室、4個區域性中心實驗室、3個檢驗檢疫常規實驗室,是一個門類齊全,實力雄厚的綜合性檢驗檢疫機構。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依法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認證和監督管理等性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負責出入境人員的預防接種和傳染病監測體檢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實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檢驗檢疫與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等工作,辦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權的動植物檢疫審批,實施動植物疫情的緊急預防措施。
(四)負責實施進出口商品的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一般包裝和出口危險品貨物包裝檢驗,負責進出口商品鑒定管理工作,辦理進出口商品復驗工作。負責實施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和出口質量許可工作,負責實施進出口產品、體系認證和實驗室認可、人員注冊等工作,并監督管理。
(五)負責實施對進出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等的生產、加工和存放等單位的注冊登記。
(六)負責對進出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對境內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以及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代理商、進口食品收貨人的備案工作。負責對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的監督檢查,建立進出口食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信譽記錄。負責對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標簽、說明書的審核工作。負責收集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
(七)負責實施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和集裝箱及容器的衛生監督、檢疫監督和有關的適載檢驗、鑒定,負責出入境交通運載工具、集裝箱、包裝物及鋪墊材料和貨物的衛生除害處理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執行國家、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署的有關檢疫、檢驗的國際協議、協定和議定書等,負責技術型貿易壁壘協定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
(九)負責簽發出入境檢驗檢疫證單和標識、封識,并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出口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工作。
(十)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統計,調查和收集國外傳染病疫情、動植物疫情和國際貿易商品質量狀況,提灌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對所轄區域內各種涉外檢驗檢疫、鑒定和認證機構(包括中外合資、合作機構)以及衛生除害處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標準化和信息化工作,負責有關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負責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外事、財務、基建、物資管理、紀檢監察、審計、精神文明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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